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修撰

修撰

官名。唐朝置为史馆官,四人,掌修国史。玄宗天宝(741—756)以后,以他官兼职史馆者为之。初入为直馆。宪宗元和(806—820)以后,改以登朝官领史馆职者充任,未登朝官为直馆。集贤院亦设,无定员,多六品以下官员兼。宋沿唐制,设于史馆,掌修日历,实录院者掌修实录。宋初贴职有集贤殿修撰,徽宗政和六年(1116)改右文殿修撰,又增置集英殿修撰。金朝设为翰林学士院属官,与待制分掌词命文字,分判院事,无定员,从六品。元朝沿置,翰林兼国史院,三人,蒙古翰林院二人,集贤院一人。明清设为翰林院史官之魁,掌修国史。凡修日历、宝训、实录及史志等,分任撰著,考辑、检阅诸事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定制三人,后多超制,无定员,以殿试一甲第一名进士,即状元除授,从六品。清宣统元年(1909)改从五品。


官名。唐朝史馆置修撰官,掌修国史。唐朝集贤殿书院也置修撰,掌刊辑经籍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集贤殿书院、史馆》。宋代国史实录院有修撰、同修撰。史馆修撰、同修撰掌修国史;实录院修撰掌修实录。另外,宋代初期集贤殿,后来的集英殿、右文殿、秘阁皆置修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集英殿修撰》、《宋史·职官四·国史实录院》、元代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、集贤院都设修撰,从六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、集贤院》。元代特授进士第一名为集贤院修撰,明清沿袭此制,状元授翰林院修撰,自此,又称状元为修撰。明代翰林院兼前代史馆之任,故翰林院置修撰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。修撰一官,自唐以后,历代皆置,或属史馆,或属翰林院等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翰林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立法院编译处

   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。掌理关于本国法规的编辑刊行,各国法制的编译,立法参考资料的编译及图书保管事项。设处长一人,编修四至六人,科员若干人,处内分第一至第五科办事。

  • 大司宪

    官名。即御史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御史大夫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宪台”。

  • 宝云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云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十七年(1660)置局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云南府知府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
  • 刑曹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令开封府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天下州府皆置。职掌仿刑部。

  • 正选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官员班秩之一。凡内外官缺出,以正班之员选补。单、双月选官缺,分别以进士、举人、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荫生、散馆庶吉士、满教习、教习及捐输、应升、俸满即升、卓异、俸深、议叙、降调、

  • 典军中郎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属典军 (吴置中、左、右典军,掌禁军)。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: “ (丁) 谞至典军中郎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属典军,掌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顾邵传》:“初,钱唐丁諝出于役伍……邵皆拔而友

  • 委府

    仓库名,汉置,设在京城,各地均输官运来的粮食都存放在这里。《盐铁论·本议》:“开委府于京师,以笼货物,贱即买,贵即卖,是以县官不失实,商贾无所贸利。”

  • 王国傅

    王国傅即王太傅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王太傅”条。

  • 舰长

    军官名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海军各舰管带为舰长,以校官充任。下设副长(中、少校或上尉)一人,协长(少校)一人,航海正(上尉)一人,航海副(上、中尉)一至二人,枪炮正(上尉)一人,枪炮副(上尉)一人,鱼雷

  • 秦蜀五路四川行省

    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