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作司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三司,掌京城内外缮修事务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分为东、西八作司,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复并为一司,仁宗天圣元年(1023) 再分为二司。辖泥、赤白、桐油、石、瓦、竹、砖、井等八作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隶将作监。又,元代大都、上都左右八作司的省称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将作监。掌京城内外缮修事务。太平兴国二年(公元977年)分为东八作司与西八作司,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又并为一司,天圣元年(公元1023年)复又分置官局。分泥、赤白、桐油、石、瓦、竹、砖、井等八作,又领广备指挥二十一作。两司勾当官各三人,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元工部所属有提举左八作司与提举右八作司,上都亦置八作司。参见“提举右八作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