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主
帝王之女称号。周朝天子之女称王姬,战国以后,国君之女即称公主。历代沿之。一说天子之女下嫁时,天子不自主婚,而使三公主之,故称公主。汉朝规定,皇帝之女称公主,皇帝姊妹称长公主,皇帝之姑称大长公主。其封地称汤沐邑,有公主家令等官属以掌诸项事务。历朝沿其制。清代依嫡庶分封为固伦公主、和硕公主。详见各条。
汉朝制度,皇帝的姐妹封“长公主”,封地为县,地位同诸王。皇帝的女儿封公主,封地为县,故称县公主,地位同列侯;但也有个别尊崇的,如舞阳公主,加号为“长公主”,地位同诸王。诸王的女儿也称公主,封地为乡或亭,故王女有乡公主和亭公主之分,其地位同乡、亭侯;但也有个别的,如肃宗封东平宪王苍和琅邪孝王京的女儿为县公主。帝女封公主的其子承袭母封为列侯,皆传国于后代。王女封乡、亭公主的,则不传国于后代(见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)。其后多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