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农中郎将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郡国有屯田者置,掌屯田事务,管理所部吏民,属大司农。郡国太守、内史不得干预其事务。可派遣上计吏,并通贡举,同于郡、国。秩二千石。部内亦常设军兵。属官有司马、功曹、上计吏、稻田守丛草吏等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魏元帝咸熙元年 (264),罢屯田官,遂改为太守。十六国后赵复置,仍掌屯田。
官名。汉朝末年曹操设此官,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、民政和田租等,职权相当于太守,魏末废。另外还有典农校尉,职掌与典农中郎将同。其区别只是所管区的大小,大的称中郎将,小的称校尉。参看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峻传、赵俨传、常林传注三》、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