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都水监派出机构,掌巡视河道、治河等事,设于顺帝至正八年(1348),立司济宁路郓城。九年,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。各置监、少监、监丞等职。官署名。元至正六年(公元1346年),因黄河连年
也称相工,为待诏官之一,掌相面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相者见后惊曰:此成汤之法也。”注:“相者,待诏相工苏大。”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简称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传说舜时分天下为十二州,每州置长官牧一人,总管州事。《书经·舜典》:“咨十有(又)二牧。”尧舜时部落联盟中参加联盟的各部落集团首领。他们都是部落联盟议事会的成员,又各代表部落联盟督察所属部落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
清朝负责警卫皇帝之机构。正二品衙门。长官为前锋统领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下设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,协理事务笔帖式四人,掌章奏文移。另前锋参领八人,为正三品,下属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