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局改科后始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地方自治、户籍、卫生、选举、禁烟、仓储、礼俗、宗教、褒扬、抚恤。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“殿前都点检”省称。官名。五代时后周世宗设殿前司,以都点检、副都点检为正副长官,与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同为禁军最高统帅,而位在都指挥使以上。宋朝初年废。辽代南面军官中有殿前都点检,掌管亲军。金代有殿
官名。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。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(部属),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、四人,管理大小事务。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。官名。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,又写作“斋桑”,本汉语“宰相”之转,用做“管事者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近侍之臣,掌膳食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:“昭僖候之时,宰人上食而羹中有生肝焉。昭侯召宰人之次而诮之曰:‘若何为置生肝寡人羹中?’宰人顿首服死罪曰:‘窃欲去尚宰人也’”
相传唐虞时所置高等教育机构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太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。”郑玄注: 上庠,“上学也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观看土地风水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 “子胥乃使相土尝水象天法地,造筑大城。”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置为华林署长官,掌禁御林木等事,从九品上。隋朝为司农寺华林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晋国军制设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置大夫。上军大夫位在上军将、佐之下,侯长之上。佐助将、佐管理军务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晋师救郑”,“赵括、赵婴齐为中军大夫,巩朔、韩穿为上军大夫,荀首
即“度支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