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主
官名。①南北朝置,为军的主将,其下设有军副。所统兵力无定员,自数百人至万人以上不等。除统率步兵的军主外,还有马军主,水军主; 因任务不同又有帐内军主、游荡军主、伐蛮军主、前军军主、山陵军主等名目; 以官署名则有台军主、 左厢军主等。北齐时宿卫宫禁的诸备身五职中皆置此职,当时除作战、警卫外,亦有掌管营造事务者,则属将作大匠。隋初为三卫府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,改三卫为三侍,遂罢。在南朝无固定品阶,多以将军领之,最高者为三品将军。在北朝地位稍低,在此职之上设有相当于南朝军主的统军,北齐定为从七品,北周定为四命,隋朝为正九品。党项熟户族帐百户以上大首领称本族军主,高于指挥使,低于都军主。李继迁、李德明时均设此职。②五代及北宋时,军都指挥使的简称。③三国魏时,为军队主帅的泛称。
一军的主帅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遂推张郃为军主。”南北朝时称主一军者为军主,称大首领为都军主,百帐以上为军主,其次者为副军主。见《资治通鉴》、宋元嘉十七年等、《文献通考·兵四·兵制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