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咨府
官署名。清末置,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军咨府》:“军咨大臣二人,掌秉承诏命,翼赞军谟。总务厅军咨使二人(副协都统、正参领充),掌总领众务。副官二人,递事长一人,递事员五人。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各厅长、副官俱—人。条为四科,科长各一人。”所辖有测地局等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军咨处, 附设于陆军部内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脱离陆军部独立,其年七月初九日军咨处奏准《军咨处暂行章程》与《军咨处各厅科职掌》,规定设管理大臣,由王大臣中特简;总辖全处,通筹全国陆海军各项事宜。下设六厅: 总务厅, 设军咨使二人, 以副都统、正参领充任;下设第一至第四科,分掌考功、秘书、会计及庶务。第一厅,下设四科,分掌全国要塞、编制、出师计划等事项。第二厅下设第一至第五科分掌对于日本、朝鲜、俄国、英、美、德、奥、法、意等国的谍报及对其作战法,并该国驻扎武官调查员事宜。第三厅下设第一至第三科,分掌水陆交通、电信邮政及一切交通事宜。第四厅下设第一至第三科,掌理三角测量、水准测量、地形测量及制图事宜,并辖测地、制图二局。第五厅下设第一至第三科,分掌编纂中外战史、战记,中外地理、地志,掌管核对印刷及陆军文库事宜。各厅设厅长一人,科长、科员、录事及各种技术人员若干人。此外,军咨处还设有顾问官员,无固定员额,由管理大臣遴选请旨派充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初十日,改军咨处为军咨府,原管理大臣改为军咨大臣,仍由亲王大臣中特简,员额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