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器监

军器监

①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置,掌兵器甲弩制造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。玄宗开元三年(715)复置,领甲坊、弩坊二署,设使以领其事。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。十六年于北都置,设监、丞为正、副长官。二十五年废。天宝六载(747)于旧所复置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又置军器使领其事。宋初不置,以三司胄案掌兵器制造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复置,以侍从官判监事,统属东、西作坊与各州都作院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置监、少监为正副长官,丞助理本监事务。掌监督制造兵器,以供军用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并归工部,绍兴三年(1133)后,又陆续设官。金章宗承安二年(1197)置,泰和四年(1204)改军器署。卫绍王至宁元年(1213)复置,设监、少监,辖军器库、甲坊署、利器署等机构。元初亦置,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改武备监。②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三年置,为本署长官,正四品上。二十五年罢,天宝六载再置,肃宗乾元元年改军器使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改制置一人,正六品。南宋初罢,后复置。金朝为正五品。元初亦置,世祖至元二十年改武备监。


官署名。掌制造军械兵器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北都军器监》:“军器监掌缮造甲弩,以时纳于武库。”其官有监一人,正四品上,另有少监、丞、主簿、录事等官。南宋并入工部(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)。金有军器监,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;其官有监、少监、丞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军器监》。元称武备监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使者

    奉命出使之人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止使者而盟于河,托于木门,不乡卫国而坐。”官名,即使臣,掌奉诏去办理某事,事毕即罢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帝避正殿请雨,遣使者洗囚徒,原轻系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

  • 智部卿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智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

  • 国防部预算财务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于国防部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全国国防经费的预算、计划及财务管理。设司长一人,由军需总监充任;副司长一人,由军需监充任。下设预算、财务两组,组长由一等军需正充任,组员各三、四人,由

  • 夷司王臣

    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。”

  • 特授

    亦称特简、简授、简补、简放。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,由皇帝特旨而授官之例。在京京堂以上、在外道府以上各缺经本衙门或吏部具题,带领引见奉旨补授。

  • 随处交钞库钞纸坊

    金代户部交钞库所属机构。贞祐二年(公元1214年)设于上京、西京、北京、东平、大名、益都、咸平、真定、河间、平阳、太原、京兆、平凉、广宁等府,瑞、蔚、平、清、通、顺、蓟等州,各置使一人,从八品。贞祐三

  • 草场

    金朝管理草料的机构。京城、府、节镇等地皆置。设使、副使领场事。西京不设副使,防御州、刺史州设都监一员。使下设吏员攒典、场子。岁收五万以上设场子四人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等事。

  • 殿头

    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为宦官阶官,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。神宗时定为正九品,哲宗时改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2),改为右侍禁。

  • 典籍

    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
  • 承奉班都知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