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政院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名。历朝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苑马寺等衙门均置,为各官署次官,协掌本寺事务,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,详见各寺丞条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官名合称。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,由孝廉中选任,掌洛阳城郊的治安。见《汉官旧仪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补给计划、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。厅长中将级,副厅长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(213)曹操为魏公后置,员二人,辅佐秘书令典尚书奏事,职权甚重。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分秘书立中书,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,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。而秘书长官改称秘书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
匈奴王号名,位在骨都侯上,掌兵众,有部土。参看“温吾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正三品。三十二年裁。改设驻汉城总领事。三十三年,设元山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设新义州领事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皇祐五年(1053),于会灵观旧址建集禧观。后置使名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,富弼始带此衔居洛阳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后,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所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,照磨一人。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,浙江、江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五清吏司各员外郎一人,广东司主事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