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院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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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府尹

    官名。掌府政之长官,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。唐朝玄宗开元元年(713)始置于京兆、河南、太原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等府,各一人,从三品。掌宣德化,岁巡属县、观风俗、录囚、恤鳏寡。属京兆、河

  • 宫僚

    东宫官通称。太子官属称“宫僚”,因太子称东宫,故称。王俭《宫臣为太子妃服议》:“且汉魏以来,宫僚充备,臣隶之节,具体在三。”见《南齐书·礼志下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东宫官署》:“司直掌弹劾宫僚,纠举职

  • 灭寇将军

    官名。三国吴领兵武职,《三国志· 丁奉传》: “(丁奉自冠军将军)迁灭寇将军,进封都乡侯。”十六国前凉亦置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丁奉传》:“孙亮即位,为冠军将军,封都亭侯……

  • 料估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。雍正七年(1729)置,设满洲掌印司员一人,满、汉主稿司员各四人,皆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。下设经承六人。掌估各项工程应用物料之数。在京千两以下兴作,由堂官交办,

  • 巡警部尚书

    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部务,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尚书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
  • 管勾帐司

    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、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,掌管帐籍。

  • 法部尚书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
  • 右侍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正四品,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侍御史”。

  • 提辖检察官

    官名。南宋左藏南库置为次官,员一人,位在提领之下。

  • 马闲右部督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吕范传》:“(吕据)还拜偏将军,入补马闲右部督,迁越骑校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吕范传》:“还拜偏将军,入補马闲右部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