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台吉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
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理台吉,协同札萨克办理旗务,在内蒙古称印君,札萨克有事故时,由协理台吉署理旗务;又札萨克年幼者,则代行旗务。初无定员,依旗的大小设置一至四名,由台吉及闲散王公中选补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参见“札萨克”。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
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理台吉,协同札萨克办理旗务,在内蒙古称印君,札萨克有事故时,由协理台吉署理旗务;又札萨克年幼者,则代行旗务。初无定员,依旗的大小设置一至四名,由台吉及闲散王公中选补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参见“札萨克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已有此职,见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。南朝宋沿置,《宋书·竟陵王诞传》记其在大明中为南兖州刺史,起兵,“赦作部徒系囚。”作部大概是以在系囚徒为劳力的工场,以作部吏主管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,宝历元年(公元825年)诏举,韦正贯及第;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诏举, 宋昆及第。
见“翰林医官院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卫臻传》:“会奉诏命,聘贵人于魏,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。”
即“牛录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,员额二人。后改为“观察支使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