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军巡使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均有。置视学一人,兼充学务总董,遵照奏定学堂章程,劝办小学,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为府、厅、州、县长官
即劝即皇帝位,凡篡位的国君,都假托在位皇帝自愿让出皇帝位,自己又假推让一番,由同党大臣再三劝说,便即皇帝位。这种劝即皇帝位的言行,就叫劝进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八年(1271),由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又称北京按察司,设使、副使等,置司于大宁路。监治辽阳、广宁、大宁、沈阳、开元、咸平、泰宁、应昌、全宁等路、府,兼劝农事,隶御史台。二十四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机要文移、审核图书典籍事。辖机要、案牍、审定三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官署名。民国设总务司,属财政部。参看“财政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无定额,正六品。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。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,秩同主事。官名,清朝光绪32年(公元1906年)设此官,属农工商部,无固定名额,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,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。设详稳等职。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,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南院详稳、南院都监、南院将军、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西汉置,主外国及周边少数民族事务,设尚书为长官,隶尚书署。东汉分置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、西晋初复置,后罢。官署名,西汉置,其长官称客曹尚书,掌外国及周围少数民族事务。客曹尚书,
官名。新莽置。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,皆置交易丞,员五人,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今开赊贷
官名。北齐太府寺大局长官, 属诸冶西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