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仓佐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仓参军事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仓参军事”。
即“噶喇大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长安四市均设,有丞,主管市政。参见“长安市令”。官名,西汉置,属左冯翊。长安四市皆置,掌市政,有丞。参看“长安市令”条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、后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穆帝永和六年(352)》:“(慕容)使中部俟厘慕舆句督蓟中留事。”为鲜卑部落帅名的音译,与突厥“俟利发”、契丹“夷离堇”为同名异译。参见《魏书·儒林传》。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、李顺起义之功,特置此官授之。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,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城郊外一遂的行政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遂大夫,每遂中大夫一人”,“各掌其遂之政令。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六畜田野,辨其可任者与其可施舍者,以教稼穑,以稽功事
即“东北面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东北路兵马详稳司”、“东北路详稳司”。辽朝置,掌统领东北各部兵马。置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户部,以收易昏烂之钞。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典史一人,都监二人,进行管理。仁宗即位罢。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、镇防诸军。大定二十九年(1189)置于上京会宁府。设提刑使(正三品)、副使(正四品)领司事,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承安三年 (119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