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农司
官署名。金宣宗兴定六年 (1222)改劝农司置。职掌劝课天下农耕,兼巡视监察、采访公事。正二品。设大司农一员为长官,下设司农卿三员、司农少卿三员、知事二员。后又于各地置行司农司,各设卿、少卿,巡察各地,监察升黜官吏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亦置,掌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之政,分派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,察举勤惰。设卿,官五员。旋改“大司农司”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复置,设卿、少卿、丞,辖庸田署令、典簿、司计等属官。明洪武元年 (1368) 罢,三年复置,开治所于河南,设卿一员、少卿二员、丞四员,主簿、录事各二员。四年又罢,其职掌归户部。
官署名。金兴定六年(公元1222年)改劝农使司置,兼采访公事。设大司农一人,正二品;卿三人,正四品;少卿三人,正五品;知事二人,正七品。下属机构有行司农司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亦置司农司,同年十二月改为“大司农司”,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