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秘书省置,掌四库之事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,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。
即“札也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核国库出入款项、各省报解京饷各项经费、收放颜缎两库物料,核议苏杭两省织造奏销,盘查银缎颜三库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官署名。民国初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,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9)置。四人,特简。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乐人衣服。隶太常寺鼓吹署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名。元于诸总管府司狱司,设司狱一人,丞一人佐之,以提控狱囚。明于京府及外府置司狱司司狱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东宫食官局长官。流外三品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