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副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褒奖官员的方式之一。《明史》卷一三七记明洪武中祭酒宋讷卒,“帝悼惜,自为文祭之。又遣官祭于家,为治葬地,文臣四品给祭葬者,自讷始。”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佐领之下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译名为“骁骑校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积石州(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)内驻军及吐蕃部族。置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祐二年(公元1087年)三月,记“广乐毛示聿等”曾为遣宋副使。广乐是毛示聿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九六“元祐二年三月”条下译作”恭罗们色勒裕勒
官名,汉置,属将作少府,掌治宫室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官名合称,汉魏边郡皆置,为塞曹正副长官,掌边塞事务,也奉命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、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官名,西汉置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单于死,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,国内乱,(张)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。汉拜骞为太中大夫,堂邑父为奉使君。”注:“(奉使君)堂邑父之官号。”应为散官,无所掌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旅贲率上士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选三班使臣以上亲信武臣佩櫜、御剑,为皇帝护卫,称御带,或以宦官充任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改称带御器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