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土官

土官

元、明、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。明中期以后又称“土司”。元始设,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,其名号与流官无别。明清沿元制,且有发展。专设名号,以别于流官。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,分为武职及文职两种。属武职者有宣慰使、宣抚使、安佐使、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土千总、土把总等; 属文职者有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、土同知、土通判、土州同、土县丞、土巡检等;共数十种。分别设于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。均由中央政府任命,颁发印信、号纸。世守其土,世长其民,世袭其职,分别受地方文武长官约束。向中央政府承担义务,定期交纳贡赋,随时备征调。其任命、承袭之事,元朝隶吏部; 明初沿袭,洪武三十年(1397)改以武职隶兵部,文职隶吏部,但不严格; 至清,较为严格,且有少数隶理藩院者。自明初起,中央政府即实行改土归流,废除土官,但不彻底,直至清亡,在边远地区仍然存在。分见土官各条。


1、官名。《礼记·月令》季夏之月:“其神后土,亦颛顼氏之子,曰黎,兼为土官。”土官即土正。参看“土正”条。

2、元、明、清在西南、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之官员的泛称,文官有知府、知州、知县等。武官有宣慰、宣抚、安抚等使;文官属吏部,武官属兵部。这些官,统称土官,也称土司,由其子孙世袭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诸蛮夷长官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五·土官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土司各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议政王

    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
  • 野王君

    东汉安帝乳母王圣的封号。王圣与大将军耿宝、中常侍樊丰、侍中谢恽等相勾结,陷害太子保,后徙雁门。见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。

  • 盐官长

    官名,汉置,掌收盐税。出盐多的郡县置令,其次置长,皆有丞,秩次如县、道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
  • 交钞库

    官署名。金设于海陵王贞元二年 (1154),管理钞币,隶尚书省户部。置库使、副使、判官各一员。元行用库亦称交钞库。官署名。金设此官署。交钞是金元发行的纸币名。交钞库是金代负责发行兑换交钞等事务的官署。

  • 梅里

    官名,辽置,掌管皇族军政事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舍利司》。

  • 桥道顿递使

    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。参见“大礼五使”。官名。顿,即宿食之所。《隋书·炀帝纪》谓炀帝“每之一所,辄数道置顿。”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置桥道顿递使,以知开封府事充任,掌事先周知皇帝郊祀时所要经过的道路

  • 绥陇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拟扫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
  • 督邮曹掾

    官名,即“督邮”。为郡佐吏,掌监督属县,督送邮书,追捕盗贼,纠举违法、宣布教令,审理诉讼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有五部督邮,曹掾一人。”参看“督邮”条。

  • 徽猷阁待制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置,从四品,属侍从贴职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
  • 视察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