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,位在副都知下,分掌往来国信所、军头引见司、翰林院等部门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为内侍职事官。南宋因之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土地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测量登记、土地征收、垦荒、业主佃户争议处理、土地使用重行划分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,地位高于左、右卫将军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(石虎)置左右戎昭、曜武将军,位在左右卫上。”
官名。西晋、十六国汉均置,掌辅佐储君皇太弟。职掌同太子太保。见《晋书·河间王顒传》、《刘聪载记》。
监狱名。汉始置,《汉书·尹赏传》载:“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,得一切便宜从事。赏至,修治长安狱,穿地方深各数丈,致令辟(令辟即砖瓦)为郭,以大石覆其口,名曰虎穴。”汉代县廷置有狱司空,即是管理县狱之吏
宗(宗伯)属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夏文弗忌为宗,蒸将跻僖公。宗有司曰:‘非昭穆也。’”
官名。唐朝太子左春坊崇文馆长官,无常员,掌经籍图书,教授学生,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;肃宗乾元(758—760)初以宰相为之,总馆事。官名。唐与辽置,见“崇文馆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掌东宫帷幄、床褥、几案、舆伞、铺设、洒扫等事,隶司闺。女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太子内官,从八品,掌幄帟、床褥、几案、舆伞、洒扫、铺设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置,治南宋京都之事。设知府一人,通判二人,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、观察判官、隶事参军、左司理参军、右司理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司法参军各一人。掌畿甸之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