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宗伯卿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宗伯,掌礼、乐、祭祀、天文历法、卜祝以及纶诰、著作等方面的事务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春官府”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设大宗伯卿,为春官府的长官。《周礼》大宗伯的职务,掌理建立王邦祭祀天神、人鬼、地祗等的礼制,辅佐王平治安定天下,以吉礼祭享邦国的天神、人鬼、地祗,以凶礼哀吊救助邦国的忧患,以宾礼使邦国互相亲和,以军礼的威严统一邦国的制度,使他们不敢僭越。以九等任官的仪制,统一规定邦国的爵位。凡有天神、人鬼、地祗的重大祭祀,率领有职事的人员卜问祭日、再戒、洗涤祭品,检视鬯酒用的圭瓒,审阅祭祀用的牺牲与烹煮牲体用的镬器,奉持玉簋,诏告太祝祭祀的名号以为祝辞,预习王亲行的大礼,正式行礼之时在旁教王行礼。王若因故不能亲行祭祀,则代表王主祭。北周大宗伯员额一人,正七命。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以大司马河内公独孤信为太保、大宗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