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

大理

①官名。主刑罚狱讼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民各伏得其实。”春秋晋、齐、卫诸国皆置。秦汉称廷尉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至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、哀帝元寿二年(前1年)、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魏、吴建国初曾改称大理。晋朝中央政府置廷尉,王国置大理,亦主刑狱。或说北魏中央亦置,《魏书·广陵王传》: “(元)羽为大理,加卫将军,典决京师狱讼。”北齐改廷尉为大理,置署,为大理寺。②南北朝至唐宋为廷尉(卿)、大理卿别称。


官名。大理又名廷尉、作士,掌刑法审判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理瞻伤、察创、视折。”注:“理,治狱官也,有虞氏曰士,夏曰大理,周曰大司寇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;民各伏得其实。”《正义》:“皋陶作士,正平天下罪恶也。”秦朝改大理为廷尉。汉承秦制,仍名廷尉,官俸千石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,武帝建元四年复名廷尉,哀帝元寿二年又更名大理。王莽又改名作士。属官有正、左右监、左右平。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到东汉,仍名廷尉,官俸二千石,“掌平狱,凡郡国谳疑罪,皆处当以报。”属官有正、左监、左平等员吏一百四十人。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三国魏、吴建国初称大理。晋朝廷称廷尉,王国称大理。北齐称大理卿或大理寺卿。隋置大理寺卿、少卿。自隋至清,除元朝外,都沿此制。清末和民国称大理院,专掌审判,后改称最高法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讷克布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匠役营建之事。喀尔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正五品;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六人,秩七品。

  • 署君子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守城官吏。城上分段防守,每段称署,主管官员称署君子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戍者城及补城, 令姑 () 堵一岁,所城有坏者,县司空署君子将者,赀各一甲”。

  • 兴圣宫马群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兴圣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
  • 通赞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天王府,主管朝会时传达天王言语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伪通赞知贼土音。”设左一通赞、右二通赞至左七通赞、右八通赞,计八人,其官阶为职同检点。衔前冠殿前二字。

  • 催税甲头

    即“甲头”。

  • 西北路招讨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重要军事机构。掌镇抚西北诸部族,统领突吕不、奥衍、室韦、楮特等部族军及招州兵马。亦称“西北路招讨府”、“西北路招讨司”。置招讨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

  • 盐池总监

    ① 官署名。隋朝置,主盐务,有总监、总副监、丞等员。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。②官名。隋朝盐池总监长官,视从六品,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。

  • 郊社局

    官署名。唐朝于两京置。宋朝东京亦置,掌四郊坛壝之事,隶太常寺。仁宗嘉祐元年(1056),置郊社局令一员。官署名。隋唐有郊社署,属太常寺。宋嘉祐元年(公元1056年)于太常寺置郊社局,以郊社令为主官。掌

  • 奉辇

    杂任职名。即“奉舆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同文馆总教习

    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官员,总管同文馆学生授课事,额一人,由洋人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