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任职名。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,募擅长书法者为之,掌缮写经籍及御书。有官者称直院。宋称书直官,置于集贤院、昭文馆及史馆,为流外官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四方地名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原师》:“掌四方之地名,辨其丘陵坟衍原隰之名,物之可以封邑者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,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,置县法上士,正三命; 县法中士,正二命。掌同《周礼》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字题本。本房与清档房的分工不是满、汉文字之分,而是办奏折与题本之分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汉军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西晋改著作局置,隶秘书省。以著作郎为长官,下设佐著作郎、著作令史等,负责国史与起居注的修撰,有时兼管秘书省所藏典籍。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之。北齐增置校书郎二员,又别置起居省,遂不再掌起居注的修撰
无固定职务而预朝参得散官。《隋书·李德林传》:“因出为湖州刺史,德林拜谢曰:臣不敢复望内史令,请预散参。”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仆寺置厩牧署,有令及丞,又别有车舆局丞。隋唐沿置,唐制设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之事。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。
官名。宋朝诸州置,以特恩授予士人,或用以安置贬降官,或授纳粟补官人,无职掌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宫中巡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均人’:宫中主循者殴(也)。”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管礼制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典礼,考时月定日,同律、礼、乐、制度、衣服,正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