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医院

太医院

官署名。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。金朝始置,为宣徽院所属机构,掌医药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判官分掌院事。下设正奉上太医、副奉上太医、长行太医、十科额五十人。别设御药院,掌进御汤药。元朝沿置,始为独立机构。且并御药院为下属机构,增制奉御药之职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置宣差,提点院事。至元二十年(1283),改称尚医监,二十二年复旧称,以提点、院使、副使统领。下设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官。辖广惠司、御药院、御药局、行御药局、御香局、大都惠民局、上都惠民局、医学提举司等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亦置,设院使、院判、御医、吏目等官。院内按医术分为大方脉、小方脉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口齿、接骨、伤寒、咽喉、金镞、按摩、祝由十三科,医官、医士、医生各专一科。下设生药库。在内府与御药房相表里,在外辖府、州、县惠民药局及边关卫所医官、医士和医生。清朝设于顺治元年(1644),置院使、左、右院判各一人,掌院事。下设御医、吏目、医士、医生等百余人。乾隆五十八年(1793),置管理院务大臣一人,由满大臣内特简。初设十一科,后疹科归小方脉,咽喉、口齿并为一科,共有大方脉、小方脉、伤寒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咽喉、正骨九科。光绪(1875—1908)年间,又合并为大方脉、小方脉、外科、眼科、口齿五科。下设御药房、生药库,以及为宫廷培养医务人员的教习厅。同治六年(1867),又附设医学馆。


官署名。金始置,掌医疗。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医院》:“提点,正五品;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判官,从八品,掌诸医药,总判院事。”有正奉太医、副奉上太医、长行太医等。元代太医院,掌医事,制奉御药物,领各属医职。其官有提点、院使、判官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太医院》。明代太医院,掌医疗之法,分十三科:大方脉、小方脉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口齿、接骨、伤寒、咽喉、金镞、按摩、祝由;各科都有医官、医生、医士。其官有院使一人、正五品,院判二人,正六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太医院》。清代太医院,掌供医事。有御医十三人、吏目二十六人、医士二十人、医生三十人。御医、吏目、医士各专一科。共设九科:大方脉、小方脉、伤寒科、妇人科、疮疡科、针灸科、眼科、咽喉科、正骨科。其官有管理院事大王臣一人,特简;院使—人,左右判院各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太医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模范监狱

    监狱名。清代自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推行“新政”以后,要求各省改置新监,各省因财力风气不同,并不能普遍推行,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法部行文限期于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以前一律告竣,各省

  • 留司御史台

    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
  • 道纪司副都纪

    官名。明、清各府道纪司之副主官。分理诸府之道众,颁发度牒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未入流,无俸禄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中沿设,一人,亦未入流。选通晓经义,恪守清规者充任。

  • 上京皇城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亦称上京城皇使司。南面京官。掌上京宫城出入禁令。

  • 庖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

  • 九职

    九种官职。汉刘向《说苑·君道》:“当尧之时,舜为司徒,契为司马,禹为司空,后稷为田畴,夔为乐正,倕为工师,伯夷为秩宗,皋陶为大理,益掌禽……尧知九职之事,使九子者各受其事,皆胜其任,以成九功。”参看

  • 三等通译官

    见“通译官”。

  • 右执法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法各一人,平诸官事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评诸官事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,平(评)诸官事。”

  • 京营

    军事编制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始置,五军营、神机营、三千营三大营,因皆警卫京师,总称京营。每营选勋臣二人为提督。景泰元年(1450)选三营精锐立十团营。成化三年(1467)分为十二团营,嘉靖二十

  • 主管经略安抚使公事

    见“经略安抚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