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后两宫宫令、宫丞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宫令,正八品;宫丞,正九品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宫令,正八品;宫丞,正九品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,称为降调。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,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。凡降调而级不足者,如从八品降三级,无级可降,则议革职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制,经考察属
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中郎将下,掌领兵作战,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督管倡优的小官吏,以伶魁担任,唐始置。《演繁露》:“开元二年,宣公选乐工数百人,自教法曲于梨园,谓之皇帝梨园弟子,至今谓优女为弟子,命伶魁为乐营将者,此其始也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置,十六国后秦、后凉、西秦、北凉及北魏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未载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置,献帝建安四年鲜于辅曾任此将军,掌征伐或驻守。其后,三国
官署名。明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。洪武二年(1379)始置,设局郎一人,丞一人,以宦官担任,掌司文翰。二十八年罢。
见“把总”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赈务处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七月二十一日公布《赈务处组织条例》亦置赈务处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下设三科:总务科掌理会计、
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。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,位在监当官之下,分管有关事务,督率仓、库、斗、秤、拣、掐子等。与其副手合称“专副”。
官名。即右校丞。官名,汉置,即右校丞,属将作大匠,掌佐令帅右工徒修建宗庙、宫室、陵园等土木工程。参看“右校令”条。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