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亦称“东北路统军使司”。统遥里、伯德、奥里等九部族及泰、长春、宁江等州兵马,控制女真等部。设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、掌法官等职。
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所属各协巡局置,设巡捕头、巡捕等官员。参见“京城善后协巡总局”。
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,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。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,加太子太傅,改隶镶黄旗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贵州、湖北、湖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。北宋初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废。官名。唐代后
官名。 西周置。 主司乐钟演奏的乐官。 《师簋铭》: “命汝司乃祖旧官: 小辅、众鼓、钟。”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员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战国卫置。主管驿车传递。《战国策·齐策五》: “昔者赵氏袭卫,车舍人不休傅(传)。”鲍彪注: “主车者。傅,作传。”
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 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