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审议委员会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目的为审议学术文化事业及促进高等教育设施。其具体任务为:一、审议全国各大学的学术研究;二、建议学术研究的促进与奖励;三、审核各研究院所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及博士候选人的资格;四、审议专科以上学校的重要改进;五、专科以上学校教员资格的审查;六、审议留学政策的改进;七、审议国际文化合作;八、审议教育部部长交议事项。事实上,学术审议委员会最引人注意的事项是决定“部聘教授”的人选和依《著作发明及美术奖励规则》,决定受奖的著作发明及美术品。其决议案供教育部部长采择施行。委员分为当然委员与聘任委员两种。当然委员仅有四人,即教育部的部长、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和高等教育司司长;聘任委员额定二十五人,其中十二人由教育部直接聘任,其余十三人由各国立专科以上院校的校长、院长选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