孽臣
邪恶不正、净干坏事之臣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论》:“况乃倾侧孽臣,传宠凶嗣,以至破家伤国,而岂徒然哉!”
邪恶不正、净干坏事之臣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论》:“况乃倾侧孽臣,传宠凶嗣,以至破家伤国,而岂徒然哉!”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正七品下,宋制秩正七品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符三年 (1100) ,改太府寺市易案置,掌平抑市易物价。南宋户部右曹亦置,掌平抑全国物价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受商人便钱给券及入中茶盐、出卖香药等货物,以朝官、诸司使副、内侍三人监之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并入市易务为下界。南宋初复置,设提辖官,隶尚书左、右司。金朝亦置,隶户部。掌发卖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冬官府简称。(2)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工部之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工部或其首长。(3)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兵部之事。
州市令的佐职。隋始置,唐制置于上、中州,均属品外;下州不置。参见“州市令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改相府外兵曹置。北魏后期至东魏,大丞相、相国等权臣用事,相府诸曹实掌国家政务,其外兵、骑兵曹掌全国军队机密政令,“总为诸军节度”。《北齐书·唐邕传》:天保元年(550),北齐代魏,遂罢相国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龟人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,掌以龟甲占卜事或人之吉凶,下设龟占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由平准令改名。位流外三品蕴位。为平水署长官,属少府卿,掌平抑物价及染事。陈沿置。隋复改“平准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