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少司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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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泽虞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泽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杂职

   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
  • 殄寇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 (194—195)中置。《三国志·孙策传》:“(袁)术表策为折冲校尉、行殄寇将军。”晋、南朝宋沿置,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,八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八品上,北周改

  • 博士厅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教经义,立肄业之课程,并考试其学业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正七品之五经博士三人,二十四年增设博士至五人。改为从八品。洪熙元年(1425)设南京国子监之博士厅。清

  • 府丞掾史

    此为三官名字的合称。府丞,即郡丞的别称,郡的长官称太守或郡守,总掌本郡的政务和军务。郡丞为郡守的佐官,助郡守总管全郡行政。府掾府史即郡掾郡史,是太守、郡丞的属吏,分掌各曹事务,掾为正职史为副职。府丞掾

  • 治历

    官名。《汉书·律历志》有治历邓平,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。

  • 都军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府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一员,秩正七品。下设军典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官署名。金于诸总管府、节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、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主官

  • 翰林供奉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

  • 普通部员

    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,中央各部中办理一般行政事务的部员,称为普通部员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有参事、秘书长、秘书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;北洋政府时期设参事(简任职)、秘书(荐任职)、佥事(荐任职)、主事(委任职)

  • 捕盗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