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崇福司

崇福司
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。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(教堂)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秩从二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崇福院,升正二品;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也里可温词讼由地方官府断决。七年,复改称崇福司,降为从二品。设崇福使、同知、付使、司丞、经历、都事、照磨等员,由朝廷任命。其下属吏员或由中书省吏部选派,或可自用; 自用吏员任满出身品级比省部选派者降一等。

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(公元1289年)置,秩从二品。掌领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,管理本教教士和十字寺(教堂)。延祐二年(公元1315年)升为院,秩正二品,省并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其宗教事务归于本院,词讼则仍由地方官府审理。七年(公元1320年)复改为司,降为从二品。设使、同知、副使、司丞、经历、都事、照磨等官,都由朝廷任命;其下所属令史、译史、通事、知印、宣使等吏员或由吏部选派或可自用。自用吏员任满出身品级比吏部选派者低一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师警察厅刑事所

   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
  • 集书校书郎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
  • 函工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函人为甲。”北周仿函人之职置函工上士,正三命;函工中士,正二命;函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制甲,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
  • 大兴左卫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大兴左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卫, 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
  • 参议院军事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军事事项。

  • 分发任用

   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、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,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,各机关必须接受,先学习一年,期满后实授官职。

  • 抽分场提领

    官名。元朝在商货经过的地方抽分场提领所(收税机关),每所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,负责抽(收)税工作。官名。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柴墟东西口、海州新坝、北砂太仓、安河桃源、太湖东西口、时堡兴化、

  • 司庾大夫

    官名。即仓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仓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 22年)改仓部郎中为司庾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
  • 宣力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统领宣力军。

  • 翰林医官局

    官署名。宋初置翰林医官院,元丰五年(公元1082年)改院为局,属内侍省的翰林院。掌以医药侍奉皇帝,治疗疾病。以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为正副主官,亦有差人内内侍省官主管医官局者;下设直局、医官、医学、祇候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