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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检察厅厅丞
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

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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