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人
命妇封号。宋始置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命妇名号,定封中散大夫以上官员之妻。元朝置,封六品以上官员之妻。明、清定封四品官员之妻。清朝又作为宗室奉恩将军之妻封号。因子孙封者,称太恭人。
命妇封号。唐代四品官之妻封郡君。宋徽宗改命妇封号,改郡君为淑人、硕人、令人、恭人四等。自中大夫(从四品)以下,至中散大夫(正五品上)之妻封恭人。元代六品官之妻、明清四品官之妻封恭人,如封给母亲、祖母、则称太恭人。清朝奉恩将军之妻为恭人。参看《永乐大典·山堂考索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十六·内官》、《清会典·事例·吏部封赠品秩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