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右曹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掌常平免役之政令,以及坊场、河渡、水利、伍保、没官田产、义仓赈济之事。南宋分六案: 常平案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寡孤独之事; 免役案、坊场案、平准案、检法案、知杂案,各随其名而任其事。
官署名。宋元丰改制,因户部头司事务特繁,分为左右曹。把原来司农寺主要职掌划归右曹,掌常平,免役、保甲、义仓、振济、农田水利、坊场河渡等事务。以户部右曹侍郎分管,右曹郎中、员外郎治事,户部尚书不与其事。元祐初,以尚书兼领左右曹,绍圣以后仍以右曹侍郎专管,事得直达奏裁,南宋以户部侍郎二人通治左右曹。建炎后,右曹分六案:常平案、免役案、坊场案、平准案、检法案、知杂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