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典经局,掌经籍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县工官名。秦置,《吕氏春秋·季春纪》说:“百工咸理。”高诱注:“监工,工官之长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麦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员额一人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二: ① 议政大臣。②参赞大臣。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八日,根据参政院的建议,袁世凯公布《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》,规定国民代表大会由国民代表组成,关于全国国民变更国体的请愿事件,由“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