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卫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、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。掌护卫事,分左右。
官名。清制,亲王府、世子府、郡王府、长子府、贝勒府、公主府等,都有护卫,各府人数不等。护卫分一二三等,一等从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从五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、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。掌护卫事,分左右。
官名。清制,亲王府、世子府、郡王府、长子府、贝勒府、公主府等,都有护卫,各府人数不等。护卫分一二三等,一等从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从五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骑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①泛指通掌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之官。《南齐书·百官》: “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三公,旧为通官。”②即高官、显官。《陈书· 王冲传》: “冲有子三十人,并致通官。”1、通理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的官叫通官。《南齐
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又称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。原隶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,顺帝元统二年(1334)划入侍卫亲军系统。置营辽阳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达鲁花赤、万户等职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尚书省刑部始置,为司门司次官,司其曹之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,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一员,从六品上,仍为司门司
见“大都宣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大都宣课提举司”。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主簿,陈沿置。北齐皇子王府亦置此职。隋置于诸王府,唐置于亲王府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从六品上,掌覆省书教。
官名,明置,为翰林院官员。各掌专经讲义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五经博士,初置五人,各掌专经讲义,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,不治院事。”官名。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,各掌专经讲解,秩正八品,员
官名。翰林院庶吉士简称庶常,进士改庶吉士未授职以前,特派大臣督其课业,称为庶常馆教习。参看“翰林院庶吉士”条。官名。清代沿明制在翰林院设庶常馆,为新进士深造之所。每科殿试后,选文学、书法优长之新进士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