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敕书

敕书

文书名。也称“敕谕”,属“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朝有论事敕书。宋朝皇帝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史等以下官员,均用敕书。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。清朝使用范围较广,主要用作皇帝封授地方职官之凭证文件。其内规定各该官员的职权范围和任职要求。以所授对象不同,又分作“坐名敕”、“传敕”两种。凡督抚、驻防将军、学政、漕运总督、各关监督、总督仓场侍郎、盐政、织造、提督、总兵,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,如经略、大将军等,授“坐名敕”,即敕书中写明本官官职、姓名、职权范围,任满交六科验销,然后缴送内阁。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道员,以及副将、参将、游击等官,授“传敕”,因其内不写明本官姓名,任满亦不必缴销,而是转交接任者收执,依次传替,故名。此外,开馆修史、修书,大都颁布敕谕,有事谕外藩亦用敕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祝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祝署,置令及丞,掌郊庙赞祝,祭社衣服等事。隋沿置,唐宋金诸代不置太祝署但置太祝,直隶于太常寺,唐太祝掌出纳神主,祭祀时跪读祝文,太常卿省视祭祀之牲合格,则牵以授太官。宋太祝掌祭

  •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

  • 四门学学生

    即“四门学生”。

  • 古人的自称,即“我”,无论官民贵贱,皆可自称“朕”。屈原《离骚》:“帝高阳之苗裔兮,朕皇考曰伯庸。”皋陶与舜谈话时,也自称朕。自秦始皇开始,“朕”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,其他人则不许称朕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

  • 尚玺寺

    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尚宝司而置,职掌因明旧制。

  • 辞命

    西周、春秋战国时使节交往相互应对的言辞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 “我于辞命,则不能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属象胥,谕言语,协辞命。”

  • 庄宅副使

    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
  • 父台

    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乡绅或文人对州县长官称父台,或父母官。“父台”之“父”,是“父母官”之意;“台”是敬词,用于对对方的称谓,以示对对方的尊敬。

  • 行政

    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
  • 外奏事

   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