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习
官名。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。初无定制,宣德五年(1430)始以翰林学士充任。正统十三年(1448)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,请旨充任。万历(1573—1620)以后,专以吏、礼二部侍郎二人掌之。②清朝负责教学的官员。八旗官学、宗学、觉罗学,景山官学,咸安官学均设,员额不等。分满教习、汉教习、骑射教习。分掌教授满、汉文及骑射事。又太医院教习厅亦设二人,负责传授医术,培养医官人才。
学官名,明代始设此官,掌课试之事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宣德五年始命学士教习。万历以后,掌教习者,专以吏、礼二部侍郎二人。”清沿明制,翰林院设庶常馆教习,以满汉大臣各一人充当,侍读侍讲司训课,是为大教习;侍读侍讲以下的分司训课,各为小教习。尚书房,各官学也设教习。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吏部疏请简用大臣二人领教习事。初以内院学士为之,侍读等官亦间有与者。后令掌院兼其职。康熙六年,始以工部尚书陈元龙领之,自是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并得充之,是为大教习。其小教习由掌院选派,始于康熙三十三年。雍正间停止,高宗复旧制。”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第十九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