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略馆
官署名。清朝军机处所属之机构。掌修方略。初为特开之馆,乾隆十四年 (1749) ,以金川奏凯,获准开馆,以后遂为常开之馆。馆在隆宗门外咸安宫之左。设总裁无定员,以军机大臣兼充。下有提调,满、汉各二人; 收掌,满、汉各二人; 纂修,满三人、汉六人; 其中除由翰林院咨送一名汉纂修外,其余由军机章京兼充。又有校对、供事等人员,无定额,于内阁中书、六部司员内传取。除纂修各种方略、纪略外,还负责纂修奉旨交辑的其他书籍。军机处之档案全部存储于本馆大库。军机处的录副奏折也多由本馆抄录。
清代军机处直辖机构。初非常设,康熙二十六年(公元1687年),为纂修《三逆方略》始设方略馆,书成即撤销。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军机大臣张廷玉等奏请纂修《平定金川方略》,批准之后,重开方略馆,书成后并未撤销,遂为常设。凡镇压农民革命、征服少数民族用兵结束后,就将事件中官员的一些报告和皇帝的指示等有关材料纂修成书,记其始末,定名为“方略”或“纪略”,多为夸耀武功与宣扬统治政令。方略馆除纂修上述“方略”、“纪略”外,也编纂皇帝特命纂辑的其他书籍,如《大清一统志》、《西域图志》、《明纪纲目》、《明史本纪》等。方略馆设总裁为主官,由军机大臣兼任,下设提调满、汉各二人,收掌满、汉各二人,纂修满三人、汉六人。除汉纂修一人由翰林院咨送补充外,其余均由军机章京兼充。另设译汉官、校对、供事等,均无定额,分别由吏部、内阁及翰林院、詹事府等衙门调任。方略馆与军机处的关系甚为密切,方略馆纂修方略等书,以军机处档案为基本材料,军机处全部档案均存方略馆库中,方略馆对军机事务也协助办理;军机处档案中的录副奏折,绝大部分由方略馆供事抄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