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公墓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 “郑简公率。将为葬除”,“司墓之室有当道者”。杜预注:“司墓之室,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即掌公墓之大夫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
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、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,分工程、警务、卫生、教育、监狱诸课。原意为市政委员会,因其“重工务”,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“工部局”。
官名。唐朝太常寺汾祠署长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神祀、享祭、洒扫之制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,由阉人充任,为宫中门巷之长,掌后宫事,下设巷伯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宰令”,西汉置,掌雍县五畤祭祀供品,有丞为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……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……有雍太宰、太祝令丞、五畤各一尉。”参看“雍畤”条。
官名,指大将军府掾,太尉府掾,司徒府掾,司空府掾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二月,荆、扬二州人多饿死,遣四府掾分行赈给。”
同“邦君”。周朝称诸侯国君。《班簋铭》:“王命毛公以邦冢君、 土(徒)驭”,“伐东或(域)㾓戎”。《尚书·周书·召诰》: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,出取币,乃复入,锡周公。”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说:“诸侯国人,不得宿卫,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。”
官名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,各监均置,正六品,后渐为次等宦官,受役于有权势的太监。隶司礼监。平日看守六科廊、报水、巡街、礼仪房。夜间奉命寻查火警, 齎送大臣赏赐, 收接表笺礼物等,均为差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