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人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掌马政。马官之长,春秋鲁国有此官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 “校人乘马”,“命校人驾乘车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有校人,郑玄注: “校人,马官之长。”②主管沼泽池塘的小吏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 “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于池。”焦循注: “校人,主池小吏也。”
官名。周设此官:1、马官,掌王马之政,辨六马之属等。《周礼·夏官·校人》:“校人,掌王马之政,辨六马之属:种马一物,戎马一物,齐马一物,道马一物,田马一物,驽马一物……春祭马祖,执驹;夏祭先牧,颁马攻特;秋祭马社,臧仆;冬祭马步,献马,讲驭夫。凡大祭祀、朝觐、会同,毛马而颁之,饰币马、执扑而从之。凡宾客,受其币马;大丧饰遣车之马,及葬埋之;田猎,则帅驱逆之车;凡将事于四海山川,则饰黄驹;凡国之使者,共(供)其币马;凡军事,物马而颁之,等驭夫之禄。”
2、池诏官,掌池诏的小官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,校人烹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