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法
官名。宋朝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,户部、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,掌检详法律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元帅府、大宗正府、御史台、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,员数不等,从八品。章宗明昌五年(1194)规定,女真检法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史、书史内,选年五十以下者充任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,于御史台置二人,正八品。其行省、按察司等官署亦或置。
官名。宋置,掌检详法律。宁宗嘉定元年,刘榘除检法官,以后此职阙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检法》。
官名。宋朝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,户部、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,掌检详法律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元帅府、大宗正府、御史台、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,员数不等,从八品。章宗明昌五年(1194)规定,女真检法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史、书史内,选年五十以下者充任。元世祖至元五年(1268),于御史台置二人,正八品。其行省、按察司等官署亦或置。
官名。宋置,掌检详法律。宁宗嘉定元年,刘榘除检法官,以后此职阙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检法》。
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“设治局”。
官名。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。洪熙元年(1425)始设。正统(1436—1449)始遍设于各省各镇,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,控制地方官员,权势显赫。嘉靖八年(1529)后始革。
封建王朝给予臣子或其祖先以爵位名号的典礼。《宋书·颜延之传》: “臣班叨首卿,位尸封典。”皇帝给官员本人及其妻子父母祖先封号的典礼。这种制度始于晋朝,其后历代相沿,但各不相同。清代制度是,给官员本人的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宋朝胥吏名。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,废子城使等职名,改置都史、副史、介史、公皂、衙皂、散皂、上隶、中隶、下隶。
官名。唐朝文官五品以上职事官、八品以上供奉官及员外郎、监察御史、太常博士,每日朝参,号常参官。宋朝指常朝日参见皇帝的高级官员,亦称朝官。指日常赴朝参的官员。唐朝五品以上的文官、两省供奉官、监察御史、员
官名。清初内务府御用、御马、尚方、尚膳诸监之主官。掌理诸监所属事务。其下设左、右副管各一人佐之。后改设郎中、员外郎等官,遂省。
大官,高官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多货,则上官可得而欲也。”1、大官、高官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“多货,则上官可得而欲也。”《管子·小问》:“请仕上官,授禄千钟。”2、上级长官。《后汉书·任延传》:“帝
唐宋户部、刑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。清代总督的尊称,又称制台。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