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备监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军器监改置,隶卫尉院。二十一年,改武备寺。
官署名。元代至元二十年改军器监为武备监,秩正四品,属卫尉院,掌缮治兵器,兼管受给。至于二十年,改称武备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军器监改置,隶卫尉院。二十一年,改武备寺。
官署名。元代至元二十年改军器监为武备监,秩正四品,属卫尉院,掌缮治兵器,兼管受给。至于二十年,改称武备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
王号名,也写作“昆弥”,汉时西域乌孙国王的名号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下·乌孙国》:“乌孙国,大昆弥治赤谷城……后乌孙昆莫击破大月氏,大月氏徙西臣大夏,而乌孙昆莫居之,故乌孙民有塞种、大月氏种云。”《汉书·宣
身份微贼之臣。特用于臣下对君主之自称。
官名,汉置,为护乌桓校尉属官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卉司次官,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卉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官名。清明八旗中掌辖旧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十六人,满洲、蒙古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凡兵丁内有不安分者严加管束,如能悔过准其居住,若不悛改则遣往拉林种地,岁终将应去应留者具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。主官有团长(上、中校)一人,下设团副(中、少校) 二人, 副官(上、中尉)一人,旗官(中、少尉)一人, 军士六人, 军官相当官十人,军士相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 秩第十二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