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省
官署名。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的宫廷机构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由殿内省改名,设监、少监、丞等官,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中御府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唯掌郊祀、元日、冬至皇帝御殿及禘祫后庙神主赴太庙时供具伞扇之事,置判省事一员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监、少监、丞,掌供奉皇帝御食、医药、 服御、 幄、 辇舆、 舍次之政令, 领尚食、 尚药、尚酝、尚衣、尚舍、尚辇六局,原掌供奉事务的御药院、尚衣库等悉并入本省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罢六尚局。辽朝改名殿中司。
官署名。掌管皇帝的饮食、服裳、车马等事。下设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乘、尚舍、尚辇六局。其官有监一人,从三品,统领省中事务;少监二人,为副,从四品上;丞二人,从五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殿中省》。初,魏、晋以后设殿中监,属门下省,地位较低。隋始分立殿内省,唐改为殿中省;虽与秘书省、内侍省同称省,但地位较高。宋也设殿中省,其设官分职,基本与唐朝同。以后不再设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殿中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