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标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、左、右三营及济宁城守营与驻守运河。黄河、淮河;豫河各营共为八个营,兵额有三千多人。所辖武职有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等官。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、左、右三营及济宁城守营与驻守运河。黄河、淮河;豫河各营共为八个营,兵额有三千多人。所辖武职有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等官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文书之事,有丞一人佐之。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仓大使一人,掌王府仓储。下设副使一人,后裁革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官名。秦少府所属有符玺令,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有“中车府令赵高行符玺令事”之语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记符公雅系鲁顷公之后“为秦符玺令,因以为氏。”其职掌约与后世的监印官相同。
官名。明代设置,为通政使的副职,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。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诸卫、太子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功曹参军事而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功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诸王府、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诸卫、太子诸率先后复
清朝捐纳方式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,咸同年间,初为鼓励加捐,实行多立班次,减折加捐之法。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,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。其后另订加成新章,并令交进实银,因有此称。同治三年(1864)设银捐新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职掌与理欠司略同。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废。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