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佥事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参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参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选三班使臣以上亲信武臣佩櫜、御剑,为皇帝护卫,称御带,或以宦官充任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改称带御器械。
辽军队名。辽代亲王大臣,往往置私军,大者千余骑、小者数百人,国家有事,即借其私军随征,余兵则保卫本官府。太子军即太子府私军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奚牧传》:“太祖录先帝旧臣,又以牧告(刘)显之功,拜为治民长。”
礼部主客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罢榷茶务后置,使领茶盐之事,置副使佐之。四年罢。至道元年(995)复置。其官署为制置茶盐司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三国魏置,掌辅导侯。郑称曾为武德侯傅,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