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湖广部

湖广部
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湖广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 检校各一人, 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 二十九年,改为湖广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湖广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、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湖广清吏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兵部右侍郎

    参见“兵部左侍郎”。

  • 岁考

    即“岁试”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巡回所属,以岁考考校生员的学业,考试成绩按六等计分,三科不考者,褫革衣衿,请假与游学则不在此例。

  •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① 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 “校自门左、先以挥,木石继之。”孙诒让注: “校,盖军部曲吏。”②掌驾车马。同“校人”。《荀子·哀公》: “三日而校来谒,曰: ‘东野毕之马失。两骖

  • 尚药局奉御

    官名。即尚药奉御。

  • 案钞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属尚书省,由右司郎中、员外郎主管,掌右司有关文案。

  • 威仪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
  • 市自治制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,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,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,除特别市之外,其余均为普通市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

  • 三部勾院

    官署名。宋初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各有勾院,以本部判官领之。太祖开宝五年 (972),以盐铁勾院、户部勾院合为一院,度支勾院为一院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合为一院。雍熙三年 (986),复分为三院

  • 书状司

    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太府寺,员额一人,掌文牒之事。元丰改制后废。

  • 著帐局

    官署名。辽著帐郎君院所属有笔砚局、牌印局、裀褥局、灯烛局、床幔局、殿幄局、车舆局、御盏局、本班局,各设郎君,为皇帝服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