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宋置为殿前司长官,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,掌诸班直禁军扈卫之事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殿前司”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即“内侍高班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中有专管巡江南上下两江御史二人,称巡视江南御史,掌纠举不法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唐朝中书省官署位于门下省之右,别称右省。官署名。为唐中书省的别称。因其在宣政殿前月华门西,故称右省。参看“中书省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驾驭皇帝乘御的马车。见《魏书·高允传》。
①代理(某官),也称摄理。②官名。明朝置于北部边远地区,如辽东、宣府(今宣化)、大同、延绥等处巡抚多兼赞理军务衔。明末崇祯(1648—1644)时所置巡抚兼此衔者,则无边地、内地之分。官名。隋置,即“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长才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诏举,李史鱼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