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每皇帝出征、巡幸,则于京师置,掌京城弹压之事。
见“民政部侍郎”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民政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,减员额为一人。见“民政部”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掌知漏刻,主东宫值宿事,职似光禄勋,秩千石。隶太子詹事。东汉主太子庶子、舍人值宿事,隶太子少傅。与太子家令、太子仆并号太子三卿。三国因之。两晋南北朝不领庶子、舍人,掌太子宫殿门卫及赏罚等
即“东征都统所”。
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。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,即盘水加剑,至请室谢罪,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间谴何则,白冠氂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”。
爵名。同“执珪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为楚国之上爵,故称。参见“执珪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洋舰队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一人,从二品,海军协都统充。掌督率该舰队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为南、北署,各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掌保管兵器。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。隋省并“武库署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病牢。掌关押、医治有病囚犯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沿置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因王禹偁请,除徒、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,其余许保外就医。
官名。唐置,为节度、观察使的属官,分司出入,备差遣,无具体职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