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上
西汉的正卒、唐代的府兵,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,称为番上。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凡当宿卫者番上,兵部以远近给番,五百里为五番,千里七番,一千五百里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皆以一月上。若简留直卫者,五百里为七番,千里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亦月上。”府兵的番第,一般以千里内的规定作为计算的基础。五番是指一个折冲府的士兵分作五组,轮流上番;七番则分作七组,轮流上番。每次上番的期限均为一个月。府兵虽然以军府远近而定番,但路远的府兵每年上番的天数和花费在路上的天数合计起来看,要比路近的府兵天数和路上费用为多,所以唐代规定,在近畿地区须亲身上番,远处可以纳资代番。这一规定,照顾了距京师路远的府兵的实际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