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,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,为太学非正式学生。四年,行三舍法,始为太学正式学生。五年,限招七百人,官给食钱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至二千人。哲宗元符二年(10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四年(公元223年)以陈群为之,假节,不常置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群传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稍人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令丘乘之政令。若有会同、师田、行役之事,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,帅而以至,治其
官署名。北齐东宫始置,设庶子四员、舍人二十八员,领典经坊,并统伶官西凉二部、伶官清商二部。隋朝东宫沿置,设右庶子二员,舍人、通事舍人各八员,录事二员,主事令史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舍人为管记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教国子的下级乐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、大胥、小乐正,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。”郑玄注: “大胥、小胥,皆乐官属也。”《周礼· 春官》有“小胥”,佐大胥,“下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置。见“行人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鸡人下士一人,掌供祭祀用的鸡牲,大祭祀之日,为报时之官。北周因之置司鸡中士,正二命;司鸡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西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西上閤门副使为右武郎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即督理钱法侍郎。明末於户部置,品秩正三品,与侍郎同。天启五年 (1625) 因钱法混乱,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。清亦置。参见“督理钱法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,监督下级检察工作。民国初期沿用清制,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检举犯罪行为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若干人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