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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首

见“社长”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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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除拜

    官制用语,即除故官,授新官。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七年,南巡园陵,特诏秉从……及行至南阳,左右并通奸利。诏书多所除拜。”

  • 戎部

    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
  • 农工商部左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职掌辅佐堂官,综核各司事务,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。

  • 机干官

    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
  • 借紫

    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,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三品以上服紫,佩金鱼袋。玄宗开元三年 (715)驸马都尉从五品,准借紫金鱼袋,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,谓之借紫。宋朝沿此制。

  • 开印

    见“封印”。

  • 佛子

    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
  • 章佩监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章佩监的主官,见“章佩监”。

  • 左评事

    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
  • 盛京礼部右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皆为满员。掌理供应各陵祭物,管理僧道养赡,并供给过往官吏饭食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